喬新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2016年2月28日,香港新界東立法會議員補選,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標誌激進派勢力正在企圖通過合法的渠道進入立法會,香港立法會乃至整體社會,將面臨越來越多的問題。部分法律界人士認為,香港之所以會出現今天的局面,是因為在貫徹落實基本法的過程中,由於沒有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結果導致一些激進分離分子打「言論自由」的旗幟,公然鼓吹「港獨」言論。事實上,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自由,在保護言論自由方面,西方國家也有許多失敗的案例。基本法對香港的法律地位有明確規定,在香港鼓吹「港獨」,即使目前沒有具體的法律約束,但也是一種危險的傾向,值得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警惕和重視,不能任由其氾濫。而在祖國內地,鼓吹「港獨」則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行。當初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的時候,曾有學者提出,應當把「港獨」、「疆獨」、「藏獨」都納入這部法律的調整範圍。不過,正如人們看到的那樣,當時制定這部法律時,矛頭針對的主要是「台獨」,因此,對付「疆獨」、「藏獨」、「港獨」,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如果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公然鼓吹「港獨」,那麼,不僅違反基本法,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樣的議員,其資格的合法性值得懷疑。國家當前正集中精力搞建設、奔小康,對於「台獨」、「港獨」等分裂勢力,國家有一套非常完整的應對策略。無論是一個文明古國,還是一個移民國家,在發展的過程中都難免會出現分裂勢力。事實上,即使在一些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分裂勢力仍然存在。解決一個國家內部的分裂問題,無非有兩種手段:一種是採用戰爭的方式解決問題,美國當年的南北戰爭就是一個典型案例;還有一種則是以法律的形式,通過修改法律削弱國內分裂勢力,從而使公民投票謀求獨立的程序無法啟動,加拿大在處理魁北克獨立的問題上採用的就是這種策略。現在包括英國在內的一些西歐國家,為了解決國內的分裂問題,耗費了大量的資源。對於蘇格蘭的獨立要求,英國首相和英國議會採取了許多安撫性的措施。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蘇格蘭主張獨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要有獨立的可能性,獨立分子一定會挑起事端,不斷地宣傳自己的主張。從這個角度來說,不能只擔心「港獨」分子挑起爭端,更要謹慎應對,制訂完善的法律制度,消除滋生「港獨」的土壤,絕不能讓「港獨」勢力坐大。香港當前的問題歸根究底,還是經濟問題,只要有足夠的發展機會、就業機會,確保香港年輕人有持續向上流動的機會,積極回應年輕人的訴求,那麼「港獨」將難以成為氣候。發展經濟仍然是香港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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