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决定于10月29日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
2019年10月29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决定于10月29日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17〕97号)和《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六政办秘〔2018〕272号)中“预警联动”相关要求,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0月29日22时启动Ⅱ级响应,现将应急措施要求如下: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5)绿色消费,单位和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料及产品的使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依法对辖区工业源、施工扬尘源、道扬尘源、移动源等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橙色应急减排措施;
(2)施工扬尘源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施工扬尘源清单,对建筑施工工地实施橙色应急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全部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道扬尘控制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道扬尘源清单,对全市各类道实施增加道吸扫、冲洗、洒水、喷雾频次等橙色应急减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市主城区和各县区主城区的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段每日至少增加2次保洁作业;
(4)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移动源清单,对全市各类机动车实施橙色应急减排措施。陈廷敬的后人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城区禁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上行驶。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和本辖区(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中橙色预警相关减排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区管委,各单位每日16时前将预警发布、响应及采取措施等情况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解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