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化收益率达36%,高利息无风险。这样的理财产品让71岁的郭大爷动了心。今年1月初,郭大爷花5万元购买了一份理财产品。签完合同的郭大爷发现,这家公司根本不具备公开募集资金的资质,疑遭,郭大爷的5万元要打水漂了吗?
近日,记者从老年服务工作站获悉,郭大爷已将5万元全部追了回来。这在老年人涉理财产品的案例中不多见,郭大爷是如何做到的呢?
退休在家的郭大爷今年71岁,他经常去公园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超市门口,总有理财公司在摆摊推销产品。业务员看到郭大爷,都会向他推销理财产品,并高收益无风险。
“我天天看晚报,知道登过类似的案件,所以我还是有点防骗意识,知道业务员许诺的高额利息不太靠谱。”郭大爷告诉记者,一开始自己并没有动心,但是业务员一而再,再而三地劝说,郭大爷的心理防线月初,郭大爷再次来超市购物,业务员又一次向郭大爷推销理财产品,在业务员的软磨硬泡之下,郭大爷终于停下了脚步和业务员聊了起来,经过业务员的再三,郭大爷打消了顾虑,决定购买这个公司的理财产品。
于是,郭大爷通过POS机刷卡缴纳了5万元,和某投资公司签订了《委托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投资期限为六个月,年化收益率为36%,同时约定郭大爷提前违约应当支付15%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郭大爷心里并不踏实。第二天,郭大爷找到位于丰台的这家公司,提出要看看公司的营业执照,郭大爷仔细看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后发现,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明确写明:“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营业执照明确这家公司不得公开募集资金啊,他们怎么还做理财投资的业务?”郭大爷意识到,这家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郭大爷向业务员提出要求退回5万元投资款,业务员答复说需要请示公司领导。
郭大爷回到家后,怀疑自己被骗了,就把投资的事和儿子说了,想听听儿子的意见。“儿子听完我的讲述,说我被骗了,高达36%的年化收益率明显就是个诱饵。”
第三天,郭大爷在儿子的陪同下再次来到公司想要回5万的投资款,公司说如果提前解除合同,要扣除15%的违约金,只能退回42500元。“我和儿子商量一下,决定先答应公司的条件,能要回多少是多少,尽量减少损失。”
尽管要回了大部分钱,郭大爷心里仍觉得不平:是理财公司违法在先,7500元凭什么就算违约金了?
“我记得晚报曾报道过老年服务工作站的新闻,我找到了的电话。”郭大爷说,老年服务工作站的友律师接待了自己。
听完郭大爷介绍的案情后,友律师决定立刻为郭大爷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扣除的7500元违约金,同时认为,公司不具备公开募集资金的资质,所以还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委托投资合同》无效。
“正是我们提出的这一诉讼请求,切中了这家公司的‘要害’。” 友律师说,立案十天后,郭大爷接到电话。在电话中告知郭大爷,公司同意退回7500元“违约金”,要求郭大爷撤诉,考虑到如果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公司有可能人去楼空,收到公司支付的7500元后,郭大爷便撤回了起诉。近日,郭大爷给友律师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友律师接待和办理过大量的老年人因参与投资理财而导致投资款被骗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老人发现被骗后,很少有能够成功追回投资款的案例。”
郭大爷虽然也落入了理财产品的陷阱中,为何他能成功追回投资款?友律师说,郭大爷的四个动作避免了损失。
一是郭大爷在投资后,能够主动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当发现营业执照明确公司不得公开募集资金后,能够立刻意识到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是违法的。
二是怀疑自己可能被骗后,郭大爷能够及时征求子女意见,子女的意见,让子女陪同自己到公司。
四是郭大爷经常看报读新闻,留意到对类似案件的报道后,能够及时地向老年专门机构寻求法律帮助,最终通过专业律师的介入,追回了剩余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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