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共场合的“同行者”,能够更加关切身边性、猥亵者的权益,该吼则吼,该“拍”则“拍”,那将大大有助于遏制性者的气焰。
在常州,43公交上,一老汉在公交车后排座上搂抱、亲吻同排座位十岁左右的小女生,疑似有猥亵行为,公交女司机通过车内发现后立即当众呵斥老头,并叫小女生离开老汉坐到公交车前排。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关视频发到网络后,引起关注(详见今日快报封10版)。
在武汉,一名年轻女子遭到性之后,发微博公开男子照片,并配文:“求人肉!地铁色魔,斯斯文文,拿个小包做掩护”。对此,专家认为此举涉嫌名誉权,而地铁警方则女子报警。最后,女子删除该条微博。
走“人肉”径的女子,其心理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性者太可恨,而作为弱势一方,自身权益并不容易,特别是仓促之间缺乏应对“”对方的手段。在事后以过激的手段“报复”,也是某种情绪上的宣泄。
性,第一时间报警,当然是稳妥的选择。警方通过调取车厢视频,寻找人证,对性予以直击,是一条比较清晰的径。
而在性有时出现取证难的情况下,伸出援手就显得相当重要。在多起“性罗生门”事件中,涉事双方各执一词,难有。梦见飞机失事
一旦因为缺乏,而令事件“下沉”,最后悄无声息,对实际性的人来说,无疑是极为不公平的。
要不是公交女司机的一声大吼,这个老人的又怎么会停止?假如武汉这名女子第一时间得到乘客的,合力遏制这名性者的非法行为,结果也许大不一样。
针对公共场合发生的性事件,建立起强大的“瞬间压力”,很关键。应该看到,对于性者而言,最忌惮的还是众目睽睽之下的当场出丑。
要知道,“人肉”这种手段,有违法之嫌,当然不可取,但是让当事人在面前出丑的“意识”并非毫无价值。换句话说,在法律框架之内适度的“法”,并非不可用。
公交老汉的被拍下并传到网络后,某种意义上也令其受到了一种“名誉惩罚”。同时,正是这一,令更为关切公共场合的性问题,更加注重对女性和未成年人的。
在公共场合,越来越多的女性在遭到性之后,敢于说不,敢于较真,这是一大进步,如果公共场合的“同行者”,能够更加关切身边性、猥亵者的权益,该吼则吼,该“拍”则“拍”,那将大大有助于遏制性者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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