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8月15日讯 今天,深圳市消委会召开“银行个贷购房贷款合同格式条款整改情况结果新闻发布会”,对在2016年发布的银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回头看”。12家银行对个人购房贷款合同文本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银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普遍存在的五大不平等条款。一是强制借款人接受提前还款各项条件。在深圳市消委会收集的12家银行目前适用的个人购房贷款合同文本中,10家银行的合同条款中存在消费者提前还款的。消委会认为,当消费者以合理方式通知银行提前还款时,银行不应以格式条款的为由消费者提前还款的请求。
二是抵押人行使房屋所有权。比如,某银行在合同中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消费者行使房屋收益权。消委会认为,消费者在将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按时还款,实质上并未损害银行抵押权,反而增加了抵押物的价值,属于对抵押房屋的合理使用。因此,银行不应消费者出租房屋的期限,消费者有权决定房屋的出租期限。
三是银行因形势变化单方宣布贷款立刻到期。消委会认为,根据《法》第五十八条:“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银行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灭失,应将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银行就该赔偿金仍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没有造成银行损失。因形势变更,银行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单方宣布贷款立刻到期,要求消费者立即清偿借款本息,甚至向消费者收取违约金。
四是房贷合同非房贷合同。有的银行以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地位消费者清偿各类贷款的还款顺序,加重了消费者的赎楼难度,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利及公平交易权。消委会各银行删除消费者行使出租的内容。
五是未合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比如,某银行《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合同》中“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上公告。”消委会认为,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的。银行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未尽到信息安全义务,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应遵循“、正当、必要”香野春色原则。此外,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