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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史文化名镇、经开区、风景区等需建专职
  •   成都商报讯 (记者 韩利)近日,省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多种形式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目前尚未建立或专职的144个国家级重点镇要按标准全部建立专职。

      《意见》要求加强专职伍建设,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要建立专职。县级人民专职员不低于45人、消防文员不少于当地消防大队编制数额,乡镇专职不低于15人。

      作者:韩利

      (来源:成都商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