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决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通告如下:
2019年12月21日8时至2019年12月31日20时,每日8:00至20:00(包括节假日、公休日)。
(一)限行时间内,以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3、5、7、9的在单日上行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4、6、8、0的在双日上行驶。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执行。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四、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单双号限行期间,增加公次,市城区内公交免费乘坐,单双号限行结束后市城区内公交车恢复收费。
限行midd-993期间,对违反本通告之上道行驶的车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抓拍和检查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15日以下,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2019年5月29日发布的《濮阳市人民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工作日每日限行2个车牌号通行措施,于2019年12月21日起暂停实施,2020年1月1日恢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