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旅游质量监督所下发旅政处罚公示。长春梦想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以280元/人的价格组织++兴城5日游,低于组织++兴城5日游经营、接待和服务成本。
日前,旅游质量监督所下发旅政处罚公示。长春梦想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以280元/人的价格组织++兴城5日游,低于组织++兴城5日游经营、接待和服务成本。长春梦想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已构成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 给予长春梦想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一个月,停业期限为2017年9月12日10月11日,并处叁万元整(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给予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经理孟某某责令改正,处叁仟元整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毕成功)